返還拆遷安置監管資金辦理流程是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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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來源:12345熱線共享知識庫發布時間:2023-02-01 09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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返還拆遷安置監管資金辦理流程是什么?
答 復:
一、申請人提出返還資金申請。二、在收到申請后1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,對于不予受理的,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理由,決定受理的,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提供以下材料:(一)營業執照、法人身份證明復印件;(二)拆遷許可證明及相關材料;(三)完成安置的相關支撐材料。三、收到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后2個工作日內完成書面審核,對于申請人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書面告知申請人補充資料;審核符合要求的,5日內組織進行現場驗收??⒐を炇蘸?,根據驗收情況3個工作日內形成辦理意見,報主任辦公會審議。四、經主任辦公會研究同意后,按規定履行審批程序,并交辦公室。五、辦公室按財務規定3個工作日內返還監管資金。